2007年之前进口的二手车将有权获得IUC退款

Anonim

该消息是由 Agência Lusa 发布的,是 2007 年之前为进口二手车付费的 IUC“小说”的最新一集。

据新闻社报道,税务机关表示,它已经给出了“内部指导方针,不要对首次在欧盟成员国或欧洲经济区注册的车辆提起 IUC 诉讼”。 2007 年 7 月之前的区域”。

显然,对于2007年以前进口的二手车,税务机关打算将过去四年多收的税款退还给进口二手车,这个价值可能会加上滞纳金的利息。虽然目前还没有官方数据,但似乎IUC的退款应该涵盖了前四年。

需要做什么?

尽管 Agência Lusa 声称官方消息人士称“政府要求 AT 很快通过将在金融门户网站上发布的说明发布对该主题的公开澄清”,但如果这一决定得到证实,纳税人将不得不投诉接收不当支付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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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Público 的说法,那些超额支付 IUC 的人将不得不要求税务机关对税收进行非正式审查。为此,您不仅需要提供汽车首次注册年份的证明,还需要提供原产国的证明,并提供您近年来已支付 IUC 的证明。

仍然在这件事上,财政部官方消息人士告诉Agência Lusa,暂时无法对“覆盖的世界和相应的退税金额”进行严格的评估。

最后,财政部在给 Agência Lusa 的声明中还表示,税务机关的行动符合“改善与纳税人关系的方向,即消除不必要的诉讼”。

资料来源:Agência Lusa、Observer、Públi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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