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運送兒童:您需要知道的一切

Anonim

《公路法》第 55 條規定了汽車運輸兒童。任何違反規定的人都會被處以 120 至 600 歐元不等的罰款,每名不當運送的兒童。

有孩子12歲以下舊的和身高小於 135 厘米在配備安全帶的汽車中運輸的兒童必須使用經批准並適合其尺寸和重量的兒童約束系統 (SRC) 進行固定。

為了讓您的旅行更安全,我們整理了一些基本規則用於運送兒童。

孩子什麼時候必須落後?

  • 必須始終在後排座椅上運輸兒童:
    • 如果未滿 12 歲且身高不超過 135 厘米;
    • 並帶有經過批准的重量和尺寸的保持系統。

孩子什麼時候可以提前旅行?

  • 當孩子出現以下情況時,可以在前座進行兒童運輸:
    • 您年滿 12 歲(即使您的身高未達到 135 厘米);
    • 身高超過 135 厘米(即使未滿 12 歲);
    • 您年滿 3 歲且汽車後座沒有安全帶,或沒有此座椅;
    • 您未滿 3 歲運輸是使用面向後方(與行軍相反的方向)的保持系統(“雞蛋”)完成的,乘客座椅上的安全氣囊關閉。

殘疾兒童

當殘疾兒童患有神經運動、代謝、退行性、先天性或其他原因的嚴重疾病時,可以在沒有 CRS 的情況下運送他們批准並適應其重量,自從座椅、椅子或其他約束系統會考慮您的特定需求,並由專科醫生開具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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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於公共客運的汽車中

在這些情況下,可能會在不遵守先前編號規定的情況下運送兒童,只要他們不在前排座位上。

PSP 建議無論年齡、身高和體重如何,都應在後排座椅上運送兒童。

我有 3 個或更多的孩子要運輸,但我沒有足夠的空間來放置足夠的兒童約束裝置。現在?

在乘用車的後排座椅中使用三個或更多兒童約束系統 (CRS) 的實際不可能。

如果您需要運送 3 名 12 歲以下且身高不足 135 厘米的兒童,並且實際上無法在後排座椅上放置 3 個 SRC,您可以:

  • 其中一個孩子——其中一個更高的高度只要你有超過 3 年 — 被運輸使用 SRC , 在前排乘客座位上。

需要運送4個孩子小於 12 歲且小於 135 厘米,實際上不可能在後座上放置 4 個 SRC,您可以:

  • 為了讓孩子們使用上一段中描述的解決方案;
  • 對於第四個孩子 - 那個更高的高度只要你有超過 3 年 – 被運輸沒有 SRC 使用安全帶 .如果安全帶有 3 個固定點並且斜帶在孩子的脖子上,最好將此帶放在背後而不是放在胳膊下,儘管降低了水平保護,但只能以這種方式使用腰帶到可以使用三點式安全帶的情況。
兒童運輸
兒童約束系統 (SRC) 批准標籤示例

約束系統的分類

符合歐洲法規的型號有一個標籤,證明它們已成功通過評估測試。尋找批准標籤ECE R44 橙色確保汽車座椅滿足基本安全要求。

請注意出現在該代碼之後的最後兩位數字:必須在 04 結束(最新版本)或 03 .標有 R44-01 或 02 標籤的椅子自 2008 年起不得銷售或使用。

可用的座椅根據安全配件使用規定分為幾組,以適應兒童的體型和體重:

  • 第 0 組——對於體重小於 10 公斤的兒童——“雞蛋”必須朝後使用。如果在前排使用,必須關閉乘客的安全氣囊;
  • 0+ 組——對於體重低於 13 公斤的兒童——“雞蛋”必須朝後使用。如果在前排使用,必須關閉乘客的安全氣囊;
  • 第 1 組——對於體重在 9 公斤至 18 公斤之間的兒童——如果可能,應面朝後使用,直到孩子長到 4 歲;
  • 第 2 組 – 對於體重在 15 公斤至 25 公斤之間的兒童 – 如果可能,應面朝後使用,直到孩子長到 4 歲;
  • 第 3 組 - 適用於體重在 22 公斤至 36 公斤之間的兒童 - 適用於 7 歲以上身高不足 150 厘米的兒童。它必須與輔助凳一起使用。

加高座椅的目的是確保安全帶的斜帶處於正確的位置,即在孩子的肩膀和胸部而不是在孩子的脖子上。儘管降低了保護級別,但最好將此帶子放在背後,不要放在胳膊下,只使用腰帶。

12歲以下、身高不足135厘米但體重超過36公斤的兒童的運輸

禁止運送兒童:

3 歲以下未安裝安全帶的汽車。

《安全配件使用條例》規定,12 歲以下、身高不足 135 厘米、體重超過 36 公斤的兒童必須佩戴安全帶和起重裝置,以便在安全條件下使用安全帶,即使如果它不是第 3 組積分類 SRC。

在上述系統因小或窄而無法坐在的情況下,體重超過 36 公斤的兒童應僅使用安全帶。

如果它有 3 個固定點並且斜帶在孩子的脖子上,儘管降低了保護水平,最好將此帶放在背後而不是手臂下面,只使用腰帶。

在配備 2 點式安全帶的座椅上使用 SRC 型加高座椅

Booster 型 SRC 通常經過測試並獲准與 3 點式安全帶一起使用。

三點式安全帶

沃爾沃的瑞典工程師尼爾斯·博林 (Nils Bohlin) 於 1962 年 7 月獲得了安全帶設計的專利。解決方案是在已經使用過的水平安全帶上增加一條斜帶,形成一個“V”形,兩者都固定在一個低點,位於座椅的側面。

但是,它們可以在配備 2 點式安全帶的地方使用,以便將腰帶固定在較矮孩子的大腿上,盡可能將座椅靠背與他們的前部對齊,以保護孩子的投射發生正面碰撞時。

但是,僅在配備三點皮帶的地方沒有實際使用可能性的情況下才建議使用此選項。

ISOFIX – 它是什麼以及如何使用它?

ISOFIX 一詞可以翻譯為國際固定組織標準化。

它是一種在全球範圍內使用的系統,其目的是標準化和簡化兒童約束裝置的安裝。

該系統不需要使用安全帶。相反,約束系統連接到作為汽車自身安全系統的 isofix 系統。

i-Size 標準

自 2013 年 7 月起生效的 i-Size 標準整合了 R129 法規,適用於嬰兒和大約 4 歲以下兒童的新座椅。

符合 i-Size 標準的椅子專為適合 ISOFIX 系統的連接點而設計,可提供更好的頭部和頸部保護。

它並不免除對現行國家和國際規範的諮詢。

資料來源:PGDL、ANSR、PSP、GNR

文章發表於 2017 年 8 月 3 日。

文章更新於 2018 年 5 月 23 日。

文章更新於 2020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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