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葡萄牙騎自行車。你需要知道的一切

Anonim

既然您知道了在汽車上運輸自行車的規則,那麼今天的主題就不同了:適用於公共道路上自行車用戶的所有規則。

最新版本的《公路法》(9 月 3 日第 72/2013 號法律)於 2014 年 1 月 1 日生效,為騎自行車的人帶來了新的權利和義務。目標?確保所有公共道路使用者之間和平共處。

為了讓您在遇到騎自行車的人或作為這種交通工具的用戶時了解這些規則,在本文中,我們匯總了有效的規則。

自行車

文件?只需要一個

與過去不同,現在自行車不需要登記或登記。 .此外,這些他們不需要有民事責任保險。當然,你的用戶不需要任何許可或合法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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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很容易認為任何騎自行車的人都不需要隨身攜帶任何文件。然而,事實並非如此。都是因為根據《公路法》騎自行車的人必須始終攜帶他們的合法身份證件。(身份證、公民卡或護照)。

流通規則

《公路法》中規定的許多自行車新規則與它們可以行駛的地方、它們在道路上的位置以及它們在交通情況中“被看到”的方式有關。

首先,騎自行車的人現在可以在人行道上騎行,這樣做的唯一條件是它們不會打擾或危及行人。同時,該自行車不再需要在自行車道上循環,如果騎自行車的人認為這種選擇更有優勢,他可以選擇在道路上循環。

自行車道
與您可能認為的相反,自行車不需要在自行車道上行駛。

另一條新規則適用於並排騎行的自行車。直到 2014 年才完全禁止,新的《公路法》不再禁止這種做法。不過,也有例外。如果同時騎自行車的人超過兩名,並且這種做法對交通造成危險或尷尬,則禁止結伴騎行,甚至可能會導致罰款。

就行車道的定位而言,騎自行車的人可以在局部範圍內佔據整條車道,並且盡可能將自己定位在盡可能靠右的位置。

自行車
自 2014 年以來,騎自行車的人已經能夠在道路上並排行駛。

增強優先級

此外,優先規則(准予通行的一般規則)也發生了變化,在這些情況下,自行車被同化為汽車或摩托車。那是,當沒有標誌並且騎自行車的人向右時,他比其他車輛有優先權.

騎自行車的人也獲得了在環形交叉路口的權利,即使他們不想在第一個出口離開環形交叉路口,也可以佔用最右邊的道路。在這些情況下,唯一的條件是他們讓路給想要離開環島的司機。

最後,每當他們穿過指定的車道時,騎自行車的人都可以優先通過,只需確保他們可以安全地通過。

燈?我要他們幹什麼?

儘管大多數自行車沒有照明設備,但從黃昏到黎明或在能見度差時(例如在惡劣天氣下),這些設備是強制性的。除了照明設備,反射器也是強制性的。

如果騎自行車的人在必須使用照明設備並且這些設備發生故障的情況下騎行,他必須用手搬運自行車。這樣,在《公路法》之前,您就被視為行人。

可愛的自行車
里斯本的共享單車或“Gira”等項目一直在增加自行車用戶的數量。

最後,有一個問題“困擾”著自行車的使用,這是一個討論和分歧的原因:頭盔是強制性的嗎?這個問題的答案很簡單:不,頭盔不是強制性的,儘管像任何個人防護裝備一樣,建議戴頭盔。另一方面,拖車和兒童座椅都是經過授權的,只需要得到正式批准。

至於汽車和自行車的共存,別忘了:每當您超越騎自行車的人時,您必須留出 1.5 m 的橫向距離 .同時,此操作必須以適中的速度進行,以免傷害騎自行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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