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給葡萄牙兩個月時間修改進口二手車立法

Anonim

進口二手車在財政上被視為新車,被要求像這樣支付 ISV(車輛稅)和 IUC(單一道路稅)。

例外情況是指計算註冊稅或 ISV 時存在的汽缸容量,根據汽車的使用年限,最多可減少其價值的 80%。但在計算二氧化碳排放量時,沒有考慮相同的年齡因素。

就舊車(包括經典車)而言,由於它們是在限制較少甚至根本不存在的環境標準下設計的,因此它們排放的二氧化碳比新車多,從而顯著增加了要支付的 ISV 金額。

因此,現行立法扭曲了進口二手車的支付金額,我們最終可能會為 ISV 本身支付比汽車價值更多的費用。

第 110 條

目前關於該主題的國家立法的問題在於,根據歐洲委員會 (EC),葡萄牙違反 TFEU 第 110 條(歐盟運作條約)由於對從其他成員國進口的汽車徵稅。第 110 條明確指出:

任何成員國均不得直接或間接對其他成員國的產品徵收高於直接或間接對同類國內產品徵收的國內稅,無論其性質如何。

此外,任何成員國都不會為了間接保護其他產品而對其他成員國的產品徵收內部稅。

歐盟委員會開啟侵權程序

現在歐盟委員會“呼籲葡萄牙改變其對機動車徵稅的立法 .這是因為委員會認為葡萄牙沒有“考慮適用於從其他成員國進口的二手車的登記稅中的環境部分以進行折舊”。

換句話說,委員會提到我們的立法與 TFEU 第 110 條不兼容,正如我們已經提到的,“就從其他成員國進口的二手車而言,與購買的二手車相比,其稅收負擔更高。在葡萄牙市場,因為沒有完全考慮它們的貶值”。

會發生什麼?

歐盟委員會給葡萄牙兩個月的時間來審查立法,如果沒有,它將“向葡萄牙當局發送關於此事的合理意見”。

資料來源:歐盟委員會,taxoverveiculus.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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